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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交通运输局:“四个强化”提升信用 评价实效

来源:高台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雷晓 发布时间:2026-04-0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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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台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通过信用评价规范市场主体从业行为,形成协同高效的信用监管机制,有力推动了农村公路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强化顶层设计抓部署。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周密部署、压实责任,确定具体部门和专人分工负责,对符合参评条件项目做到应评尽评,并严格执行扣分标准,做到公平公正评价,避免出现漏评、错扣现象。

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成立信用评价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评价规则(办法)开展信用评价工作,联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全县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专项督查,同步开展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检查和项目履约检查,并将履约情况在专题会议上进行通报。

强化评价监管抓效率。结合招投标履约考核、日常检查和综合督查情况,对照评价标准,对参建企业投标行为、合同履约等方面量化打分,严格控制AA比例,信用评价结果在政务网进行公示并逐级向省、市交通运输部门上报评价结果,接受各类市场主体监督。

强化结果应用抓服务。主动对接信用评价分数较低的企业,指导开展自查自纠,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同时,积极推进信用信息结果应用,规范公路建设市场主体从业行为,让信用评价结果在全县公路建设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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